? ? ? ? 新華社昆明3月27日新媒體專電? 題:零負團費,、購物陷阱,、打罵游客……云南終于出手徹底整治了,!
新華社“中國網事”記者伍曉陽 侯文坤
旅行社低價攬團,拿高額購物回扣,;購物店商品價格虛高,,售價的50%-90%作回扣給旅行社;導游誘騙,、欺詐游客消費,,甚至辱罵或毆打游客……云南旅游亂象頻發(fā),“零負團費”“購物陷阱”“打罵游客”已成痼疾頑癥,。
?。玻啡眨颇贤瞥觥笆飞献顕馈闭未胧?,試圖從根源解決旅游市場亂象,,引發(fā)社會廣泛期待。“云南藥方”如何祛除上述旅游頑癥,?“中國網事”記者對此進行了追蹤,。
頑癥之一:零負團費——旅游業(yè)“百病之源”
【癥狀描述】“網上報的云南10天9晚游,團費1980元,。以為撿了便宜,,哪知道購物占了大部分時間,景點游玩的時間很短,?!睂幭挠慰挖w先生說,他去年8月到云南旅游,,團費雖然便宜,,但買玉石和茶葉花了近萬元。
在“零負團費”的模式下,,旅行社以成本價甚至低于成本價接團,,靠購物回扣彌補虧空并獲取利潤。數據顯示,,2016年云南旅行社接待團隊游客2731萬人次,其中95%以上為零負團費,。
【病根剖析】目前許多旅行社競爭拼的是游客數量而非質量,。為了追求數量,打價格戰(zhàn)是最奏效的方法,,因此“低價惡性競爭,、高額購物回扣”的畸形經營模式普遍存在。低價競爭導致正價團難以生存,,形成“劣幣驅逐良幣”,。
云南省副省長陳舜直言,不合理低價游問題突出且整治難度大,。近年來,,雖然云南開展了多次專項整治行動,但沒有真正斬斷利益鏈條,,打破市場潛規(guī)則,,徹底扭轉畸形經營模式,因此收效甚微,,往往整治后又出現(xiàn)反彈,。
【對癥下藥】針對“零負團費”,云南以最嚴厲的措施規(guī)范旅行社經營行為:禁止旅行社發(fā)布,、銷售“不合理低價游”產品和接待相關團隊,,對違反規(guī)定的旅行社進行停業(yè)整頓,對整頓后再犯的依法吊銷經營許可證,;實行新的旅游標準合同,,取消旅游合同中的購物附加條款,;建立旅行社“黑名單”制度。
隨著“不合理低價游”模式被打破,,云南旅游報價可能會升高,,短期內團隊游客人數和收入可能會下滑。對此,,云南省省長阮成發(fā)態(tài)度堅決:“我們痛下決心,、在所不惜,寧可不要旅游人數和旅游收入增長,,也要徹底整治,。”
頑癥之二:購物陷阱——價格虛高,、欺詐消費
【癥狀描述】花了1萬元買的黃龍玉貔貅和手鐲,,經懂行人士鑒定其實只值2000元;5000元買的翡翠,,經鑒定最多值400元……在一些網站的留言欄中充斥著此類投訴,。
某網站發(fā)布的信息顯示,去年旅游投訴平臺收到投訴1398件,;涉及各省區(qū)市729件,,其中云南305件,比例高達41.8%,,明顯高于其他省區(qū)市,。據統(tǒng)計分析,85%的投訴由低價游和旅游購物引發(fā),。
【病根剖析】在旅游購物領域,,購物店向旅行社和導游司機支付高額回扣來招攬游客,導游司機通過收取回扣來維持利益,,旅行社通過收取回扣來補貼價格競爭,,購物店、旅行社,、導游司機三方形成了灰色利益鏈條,。
云南有關部門調查,在不合理低價游模式中,,購物商店標價虛高,,典型商品(如翡翠、銀器,、藥材等)定價是進價的30倍以上,,商品售價的50%-90%作為回扣返給旅行社,旅行社按一定比例給導游提成。云南特色旅游商品如翡翠等,,議價空間比較大,,游客專業(yè)知識有限,為購物陷阱的存在提供了土壤,。
【對癥下藥】針對價格虛高,、欺詐消費等問題,云南力圖徹底斬斷旅游購物的灰色利益鏈條,。取消旅游定點購物,,將所有旅游購物企業(yè)納入普通商品零售企業(yè)統(tǒng)一監(jiān)管。嚴禁變相安排和誘導購物,,防止形成新的灰色利益鏈條,。嚴懲針對游客的欺詐銷售,包括“藥托”“酒托”等誘騙行為,。
對此,,云南地區(qū)的購物商店將迎來“陣痛期”,在新舊經營模式轉換,、利益分配格局調整中,,一部分購物企業(yè)可能成功轉型,一部分或將淘汰出局,。云南省旅游發(fā)展委員會主任余繁認為,,團隊游客僅占云南游客總數6.34%,旅游購物企業(yè)如果轉變經營模式,、成功尋找新的出路,可以開創(chuàng)更大的市場空間,。
頑癥之三:打罵游客——“開心游”變成“鬧心游”
【癥狀描述】“自云南行開始,,當地導游就一直讓我們購物,說我們到云南旅游不買東西就是騙吃騙喝,,就是沒有良心……”一名來自湖北的游客說,,今年2月他到云南旅游,幾乎每天都要購物,,沒少聽導游的惡言惡語,。
近年來,云南導游打罵游客的事件時有發(fā)生,。還有導游和司機因為游客購物“不達標”,,把游客扔在了半途中。一些游客拍下導游打罵游客的視頻發(fā)到網上,,每每引起輿論軒然大波,,云南旅游形象“轟然坍塌”。
【病根剖析】“惡導游”是旅游市場畸形競爭的產物。當前,,旅行社與導游之間勞資關系不規(guī)范,,多數導游不僅拿不到固定工資,在帶團前甚至還要交“份子錢”,。導游只能依賴于游客購物,、參加自費項目,從中獲取回扣,。
于是,,導游變成“導購”,游覽景點走馬觀花,,誘導消費不遺余力,。如果游客購物達不到一定額度,導游可能要“貼錢”,,強制購物,、惡語傷人便頻繁出現(xiàn)。陳舜表示:“在這個灰色利益鏈條上,,每個人都可能成為壞人,。”
【對癥下藥】余繁介紹,,針對導游服務質量問題,,云南將建立全省導游管理平臺,把全省所有導游納入平臺進行實時動態(tài)監(jiān)管,;建立導游服務質量網上評價系統(tǒng),,評價結果作為導游星級評定的主要依據,公開導游考核評價結果,;強化簽約導游管理,,建立合理薪酬制度,保障導游合法權益,。
針對地方政府對旅游亂象“不愿管,、不敢管,管不了,、管不好”等情況,,云南省明確,州市政府主要領導為旅游市場監(jiān)管第一責任人,。發(fā)生惡性旅游事件,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,要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