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野一男子冒充電視臺工作人員行騙
大河網訊 (記者 宋向樂)新野縣一男子冒充河南省電視臺工作人員,,在鄭州人緣廣可以安排工作為幌子,,詐騙8人共5.5萬余元,。12月7日,,新野縣人民法院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三年,并處罰金1萬元,。
被告人曹某森,,系新野縣人。2014年春節(jié)期間,,被告人在新野縣樊集鄉(xiāng)范某會家吃飯時,,謊稱自己在河南電視臺工作人緣廣,可以幫助安排工作,。
3月至5月,,范某會先后介紹并帶領張某某、蔚某某,、王某某,、白某、趙某,、齊某,、曹某某、齊某某等8人到鄭州與被告人曹某森會面,,被告人許諾給8人安排工作,,后利用偽造的中國興業(yè)銀行鄭州分行、中國農業(yè)銀行鄭州分行,、鄭州市郵政管理局的虛假合同文本,,分別與張某某等8人簽訂了聘用合同,騙取張某某等8人現(xiàn)金共計5.5萬元,。2015年7月1日,,被告人親屬退賠了受害人5.5萬元的損失。
新野縣法院審理后認為,,被告人冒充電視臺工作人員,,以給他人安排工作為名,,采取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財,,數(shù)額巨大,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依法應受到懲罰,。被告人認罪態(tài)度較好,,積極退贓,有悔罪表現(xiàn),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的相關規(guī)定,,依法作出上述判決,。(線索:宋豫 張平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