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 ? ? ? 法制晚報訊(記者 江丞華 實習生 楊紅欽)晚上9點多,,北京西四環(huán)一公交車站,,年輕女子剛下車即遭一名未滿18歲的男子性侵,因對方個子太矮未遂,。法晚記者獨家獲悉,,被告人丁某被北京市一中院終審以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,辯護人作出的“沒對被害人造成嚴重后果,,社會危害性小”的辯護意見,,法院未予采納。
? ? ? ? 被告人丁某1998年出生,,案發(fā)時還未滿18歲,,是一名外地來京的廚師。
? ? ? ? 丁某供述,,2016年3月16日晚上9點多,,他喝完酒坐公交車在火器營橋西公交車站下車,一個年輕女孩和他一同下車,。下車后,,丁某見周圍沒人,,就想強奸對方。他將女子拽到綠化帶內,,女子喊“救命”后求饒,,他用手捂住對方的嘴,欲強奸對方但因為個子太矮身高差異過大沒有成事,。
? ? ? ? 24歲的受害人稱,,她剛下車就被一名男子拽住衣領往綠化帶里拽,一直被拽到樹林里被性侵,。
? ? ? ? 案發(fā)第二天丁某被抓,。法院審理期間,通過社會調查及心理測評工作了解到,,丁某的家庭在教育和監(jiān)管方面的缺失等是其犯罪的重要原因,。一審被判2年10個月后,丁某上訴,,稱自己屬于犯罪中止,,且具有坦白情節(jié),一審量刑過重,,應當判緩刑,。
? ? ? ? 二審法院審理認為,丁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,,且強奸意圖非常明顯始終未放棄,,未得逞系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,并非自動放棄犯罪,,故系犯罪未遂,,而非犯罪中止,一審判決量刑適當,。
? ? ? ? 丁某的辯護人稱其“未對被害人造成嚴重后果,,社會危害程度小”的辯護意見,法院不予采納,。
? ? ? ? 日前晚間9點左右,,記者到火器營橋西公交車站實地走訪,發(fā)現(xiàn)位于道路西側的公交車站,,人行道內側是不設障礙的綠化帶,,綠化帶后是一條水溝,再往里是一片小樹林,。當晚公交車站上下車的人不多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