君子愛財,,取之有道,。一男子在“有緣網(wǎng)”上尋找獵物,騙取錢財,,卻難逃法網(wǎng),。近日,,泌陽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姚XX犯詐騙罪一案,依法判處被告人姚XX犯詐騙罪,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,并處罰金五千元。
2014年6月份,,被害人譚XX在“有緣網(wǎng)”上認識一個網(wǎng)名叫“珍惜”的男子姚XX,,兩人隨后多次見面,該男子稱要跟譚XX結婚,,取得了譚XX的信任,,在與譚XX交往期間,姚XX多次以自己有病,、急需用錢為借口,,前后騙取譚XX31988元錢。
經(jīng)法院審理后認為,,被告人姚XX以非法占用為目的,,以與她人結婚為幌子,編造虛假事實,,騙取被害人錢財,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,,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,。